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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作者: 发生时间:2020-11-05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对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相关领域具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志于从事相关研究工作。

2. 考生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3. 外语水平免试条件:

(1)近五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及以上(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2)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500分以上(3年内有效)或专业八级通过。

(3)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3年内有效),托福90分(3年内有效)。

(4)GRE成绩1200分以上(总分为1600)或GRE成绩308分以上(总分为340)(3年内有效)。

(5)GMAT成绩650分以上(3年内有效)。

(6)WSK(PETS 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如通过初审,须在复试考核环节中进行英语加试。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6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

1.  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  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  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内容包括个人学术研究经历、学术兴趣、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和未来发展构想等;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4.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大学英语六级、雅思、托福、GRE、GMAT等成绩);

7.  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研究基础、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总字数不得超过12,000字);

8.  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

四、初审选拔

由中心人才培养部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则无法进入复试考核环节。初审环节由各一级学科组织的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初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复试。初审将重点考察学术背景、研究经历、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动机等,并结合招生导师的意见,分专业按导师进行成绩排序,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1月中旬在中心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1年3月份进行,考核小组由相关专业至少5位专家组成。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占比分别为40%和60%。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外语水平、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等方面。

笔试:报考教育学、心理学的考生在进入复试考核阶段后,均须进行一门笔试科目的考查,考查内容包括教育学或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所报考专业方向的基础知识。

在初审阶段外语未达到免试要求,将在复试笔试中进行英语加试,加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将由考核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为复试考核环节面试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详细安排届时请密切关注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网页。复试考核成绩将于2021年3月下旬在中心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初审得分及复试考核得分相加构成,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中心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牵头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中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中心提出申诉,由中心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对中心招生工作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

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cicabeq.bnu.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西区F座213办公室(邮编100875)何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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